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日期:2007-1-15 15:03:39    点击:

 
 
审批机关:临汾市林业局
审批依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审批条件:
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须的
设施。
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
资金、技术人员。
3、有合法的种源来源。
4、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办事程序:申请→县(市区)审核→市复核→省批准发证。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林护字〔1992〕72号林、财、物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
收费标准:工本费:10元,资源管理费:国家一级6%、二级4%、非重点5%
临汾市林业局 版权所有 电话:03572012992 传真:0357-2012992 E-mail:sxlflyw@163.com
Copyright(c) www.sxlfl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Best viewed by 800+600,IE5.5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 邮政编码:0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