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临汾市的吉县、乡宁县、蒲县、隰县、永和五县被国家林业局列为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2002年工程在全市全面启动。 截止2005年底,国家共下达该市任务268.4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75.3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93.1万亩;总投资63370.13万元,其中种苗补助费13422.5万元,粮款补助44071.43万元,生活补助5876.2万元。 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退耕还林任务已全面完成,其成活保存、规模质量、工程管理等方面取得很大成绩,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和肯定。2001年9月,国家林业局在该市召开了全国退耕还林试点工作座谈会;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视察了吉县、乡宁的退耕还林工程后,对该市退耕还林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将该市的经验概括为“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对全国的退耕还林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004年,该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被省退耕还林工作领导组授予 “工程管理奖”。 退耕还林的大面积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扼制,自然灾害明显的减少。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不仅改变了传统务农观念,而且创出了种、养、加并举的产业化经营的路子,2004年退耕户人均增收300余元;后续产业得到培育,各县相继涌现出了许多的产业基地,如乡宁县的花椒、安泽县的连翘、永和县的红枣,古县的核桃等。同时畜牧业也由过去的散养转变为圈养,既解放了劳动力,又增加了养殖收入,确保了退耕还林成果。

大宁县退耕还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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