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六农户合资办苗圃实现规模经营

 

 

 日期:2007-6-7 17:48:57    点击: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确权到户的本溪市农民真正地成为了山林的主人,农民一改以往对发展林业漠不关心的态度,无论是营林、造林,还是发展林下产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随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投入,以及一系列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的出台,本溪市广大林农也由过去的“不敢投入”转变为“舍得投入”,踏上了依靠林业致富奔小康的康庄大道。
     林改后,由于该市广大林农掀起了造林热,因此引发了“苗荒”、“地荒”,出现了争苗造林、争山造林的喜人局面,原来0.2元/株的落叶松苗、0.4元/株的红松苗,今年炒到了0.4元/株和0.5元/株,而且供不应求。基于这样一个现状,位于本溪市桓仁县八里甸子镇川头寸的张崇天等六农户,经过一系列的精心准备之后。于今年春在该镇联合出资200多万元,新办了1处占地面积300亩的大型苗圃。共播种红松50亩、移植60亩;刺五加60亩,刺龙芽35亩,五味子30亩,落叶松5亩,其他40亩。
     该苗圃是本溪市第一家由农民个人集资合伙经营的苗圃,不仅将为上述六农户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也将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地农民造林购苗难的问题,同时也为今后广大林农在产权明晰和自愿的前提下组建松散型或紧密型联合的林业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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